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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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等六个部分组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池州市环境信息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1.我局加强了环保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2.加强了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解除等信息发布,宣传普及环保专业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3.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属地全面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求全面、及时、准确。4.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在窗口提供服务项目示范性文本、办事指南、受理告知单等相关材料。落实了领导坐班制度。
二、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度,我局及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3条,我局累计向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条。
三、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办结3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428起,其中来电191起,来信29(其中省厅转办18起),来访10起,微信平台受理168起,市长热线22起,市长信箱8起。涉及水污染投诉81起,大气污染投诉236起、噪声污染投诉89起、辐射污染投诉4起、其他污染投诉18起,投诉办结率达95%以上。
五、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环境信息公开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工作透明。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确保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