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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环保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5 00:00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池州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根据省政府、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廉洁、高效为目标,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深入开展政府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为抓手,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健全政务公开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局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室、站、所,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我局加强了环保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2.加强了空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普及环保专业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3.加强了环境审批核查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环保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4.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属地全面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求全面、及时、准确。5.在池州市环保局网站首页添加了“两公开”浮动窗口,便于公众了解企业环境信息和排污情况。6.加大了部门规划、预决算、招投标、环保资金与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做好环保项目资金分配、使用信息的公开。7.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了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示范,完成政府信息目录升级工作,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了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加强了与发改、安监等部门的联系。9.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在窗口提供服务项目示范性文本、办事指南、受理告知单等相关材料。落实了领导坐班制度。

    二、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4年年度,我局及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3条,我局累计向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3条。

    三、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累计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环保信息68件,答复率达100%。其中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受理47件, 我局受理21件;当面受理14件,占20.6%,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受理57件,占79.4%。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公务员招考、法律法规、两河一湖水质状况、雾霾性质、项目环评、城区污染、环保验收、氮氧化物排放量等公用服务方面信息。其中,部分信息“不予公开”,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等。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提升办理质量。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的责任感;二、落实工作职责,提高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质量和效率;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因环境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1、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职工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务公开纳入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2、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监督和专项监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5、抓宣传促推进。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4.22” 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平台,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丰富政务公开方式。

    一是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公众参与功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