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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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1楼,邮编:247000,办公电话:0566—2035878,传真:0566-20211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43号)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信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部门网站围绕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法按时办结4件,另有1件结转至2022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及时整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月巡查、季抽查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现场集中交叉互查工作,发现并整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其他部门信息发布经验。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建立政策文件库工作要求,添加了联系人、咨询电话等要素栏目,梳理了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配套解读相关政策或政策问答。
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发布。2021年通过移动新媒体池州生态环境(微信订阅号):信息发布量1566条,池州生态环境(微博):信息发布量734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实工作措施。对照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责职。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工作水平提升。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存在答复文本不规范的现象。部分科室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均能在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是部分科室未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答复模板予以答复。下一步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读《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皖政务办秘〔2020〕5号)文件,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2021年度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分别对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边督边改总体情况、2021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边督边改总体情况、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