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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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1楼,邮编:247000,办公电话:0566—2035878,传真:0566-20366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 2020〕70 号)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三大攻坚战、新闻发布、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共23个类别,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4条,通过移动新媒体政务微信、微博分别发布政务信息542条和1414条。
2.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的要求,2020年度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分别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情况、一季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季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医疗废物监管相关工作情况、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2020年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2020年四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行发布,新闻发布会信息已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3.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领域、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从6月起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将整改的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在办公地点(办公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中环大厦396号102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予以公开7件、予以部分公开2件。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及时整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月巡查、季抽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2000年以来所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个,形成目录并公开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要求,积极配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政策法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栏目的调整工作。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发布,2020年微信池州生态环境信息发布量542条,订阅数1965个;微博池州生态环境信息发布量1414条,订阅数899个。三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认真办理环境来信来访,及时查处各类环境投诉,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267件。其中,省生态环境厅转办38件(含12369环保举报管理省厅转办30件),群众来信7件,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139件,12369举报热线62件,市长热线9件,群众来访12批次。按所属区域统计:市本级68件,贵池区112件,东至县42件,石台县20件,青阳县22件,九华山3件。按污染性质统计:反映大气污染127件(次),反映水污染77件(次),反映噪音污染44件(次),反映固废污染19件(次)。大气污染为群众反映最多的污染类型,占所有信访数量的47.57%。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副局长8月份主持召开我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任务分工。二是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5
1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734.09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中部分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如缺少面向公众意见征集等。后续将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并根据新要求不断更新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