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池环(石)罚〔2025〕6号(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5-02-25 11:26  点击次数:

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2MA8Q3MBU76,法定代表人桂曙光,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同心村杨潭组。  

我局于2025年1月8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

你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中填报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与实际不符,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变动后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填报。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基本信息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2025年1月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废气处理措施分别为带水切割作业处理切割粉尘及集气罩收集+水洗除尘处理手工打磨粉尘,与该公司2023828日填报的污染防治措施不符

3.2025年1月8日执法证据(照片)提取单4份,证明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废气处理措施分别为带水切割作业处理切割粉尘及集气罩收集+水洗除尘处理手工打磨粉尘

4.2025年1月8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违法主体及具体违法情节,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变动后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填报

5.兴石新材料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部分章节复印件1份、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意见(石环审2023【8】号)复印件1份,证明了你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及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各1份,证明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828日填报的污染防治措施2套袋式除尘,且有DA001DA002两个排放口

7.兴石新材料产业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证明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车间水稳料生产线实际上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情况;

8.2025年1月20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登记)1份,证明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

9.交办问题文件1份,证明上级交办情况;

10.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5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的规定。

我局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池环(石)罚告〔2025〕5号)告知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你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签收该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19 通用裁量表进行裁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裁量百分值为5%,环境违法次数为2次(含本次),裁量百分值为5%,其余裁量百分值均为0%,案件总分值为10%,罚款金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法定最高罚款数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案件总分值=3000+(50000-3000)×10%=7700元。

综上,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圆整(¥7700.00);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石台县财政局,账号:3416796963112405250225000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