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将其摆在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城市,池州市拥有162公里长江岸线,境内河网密布,入河排污口点多面广,市委市政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扛起责任、坚决落实,积极打好排口监管“组合拳”,打造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池州样板”,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立体拉网保障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现场踏勘、监测等手段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拉网式、地毯式、台账式”排查。最终排查出5632个排污口,其中长江干流(池州段)岸线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478个;长江一、二级支流及其岸线1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3609个;长江三级及以下支流及其岸线500米范围内入河排污口1545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流域入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科学有序强化监测。我市在长江干、支流重点领域及重点位置建成25处水质自动监测站,站点自动监测数据实时直接上传至省平台,同时全市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按照上级管控部门“应建必建”要求及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完成2710个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水质状态和排放情况。
细化排口分类整治。全市入河排污口按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排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排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及其他排污口“七大类型”进行分类。各地遵循入河排污口“三个一批”原则,对照长江入河排污口“一河一策”“一口一策”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分类整治。全市5632个入河排污口取缔20个、整治117个、规范5495个,在全省率先完成全流域整治工作,市级验收通过率100%。
建设平台智慧监管。加快推进池州市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通过构建入河排污口可视化监管系统、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打通长江入河排污口数据的“采、管、控、用”。市委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打造“池州市入河排污口可视化管控平台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入河排污口信息的实时监控、预测预警、污染溯源、智慧监管及多元展示。
2022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将继续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推动市级排污口智慧化监管平台完成业务化运行。同时,持续加大对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和群众积极性,提升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