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气常在 虎力全开——绿水长流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2-07 08:38  点击次数:

    池州水系发达,河流、湖泊众多。八百里皖江流经池州162公里,占全省20%以上,境内主要河流7条,重点湖泊1个(升金湖)。


    水环境质量。“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在我市新增了4个国控考核断面,至此我市境内主要通江河流、重点湖泊全部纳入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11个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均达到考核目标。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数据,1-11月地表水水质指数排名全省第二。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我市对在用的5个水源地纳入监测,对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对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对水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61项指标进行监测评价。根据省厅公布数据,2021年,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县级饮用水季度水质全部达标,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

    持续推进地表水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工作。制定印发了《池州市2021年度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暂行)》,明确了工作目标、生态补偿范围,主要补偿断面等。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池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将生态补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狠抓落实。并在局网站设置专栏,对安徽省2021年《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及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宣传。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地表水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辖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使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水环境质量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根据初步统计,1-12月相关断面水质提升27次,净获得生态补偿900万元,其中,石台县获得生态补偿500万元;青阳县净赔付300万元;东至县获得生态补偿700万元。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达标管理任务。推进“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改善工作。结合“十四五”期间国家地表水监测新的要求,切实强化水质自动站监测预警功能,按日调度自动站水质数据,及时对超标数据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境内主要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水总减排。提前谋划,比照“十三五”减排任务,不断挖掘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和配套管网的完善等工程减排量。省政府下达2021年涉水总量减排目标后,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减排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区。初步测算,全市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299吨,削减氨氮(NH3-N)181吨,可完成2021年减排任务。

    规范开展工业污水整治工作。完善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建设,鼓励园区企业实施中水回用,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纳管要求情况下,尽量纳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强化污水源头管控,从严开展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全年仅新增5个城市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强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完成28个水源地40个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开展“回头看”。目前规模以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部得到划定,乡镇居民饮水安全进一步提升。

2022

    将重点针对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角度实施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工业污染防治。完善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建设,鼓励园区企业实施中水回用,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纳管要求情况下,尽量纳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二是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鼓励村镇连片供水。三是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以“十四五”规划为依托,开展河湖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编制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沿江河湖受损的河滨带和缓冲带。四是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开展升金湖生态安全综合调查与评估,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站及预警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