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为保证公众知情权,现将池州高新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建情况公示如下:
一、池州高新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主要包括贵池船舶工业基地现状厂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拟建加工厂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规划码头及配套区和乌沙镇镇区等。
二、池州高新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贵池区乌沙镇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南侧的同乐河左岸处,地理坐标为北纬 30°38′51.33″,东经 117°17′29.99″,总处理规模为1300m3/d,性质为新建,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同乐河,排污路径为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尾水管道—入河排污口—同乐河。
三、池州高新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出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分别执行30mg/L、1.5mg/L、0.3mg/L、10mg/L出水浓度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6日
联系方式: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联系电话:0566-2045706
通讯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6号水生态环境科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