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函〔2024〕860号)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县区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终审、初评结果公示等程序,对714家参评单位形成最终评定结果,其中:环保诚信单位(A级)8家,环保良好单位(B级)658家,环保警示单位(C级)45家,环保不良单位(D级)3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度池州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