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使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池州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池环办〔2025〕10号),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714家企业中,环保诚信企业(A级)10家,环保良好企业(B级)657家,环保警示企业(C级)44家,环保不良企业(D级)3家。
初评结果拟公示10个工作日(3月7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参评单位如有异议,可通过皖企通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业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亚甜
联系电话:0566-2316025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