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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23-04-25 15:15  点击次数:1208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皖环发〔2021〕45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4月动态调整后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02家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0566-2037080

邮箱:1757609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