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 |
序号 |
涉及企业及企业负责人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整改情况 |
监管责任部门 |
备注 |
皖江江南产业集中区 |
1 |
安徽逸思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清) |
废气污染 |
江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下达《关于安徽逸思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立即整改相关环境问题的通知》(江南环函[2022]205号),要求全面停止设备调试,待优化废气治理方案并完成相关整改后,经同意方可进行设备调试。 |
停止设备调试。该公司已重新购买了优质活性炭,并正在加高排气筒达到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15米高度。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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