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池州市以督察整改为契机,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高标准做好全市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
强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落实专人管理,2021年以来全市共新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12个,核增事业编制57名。组建自然保护地专家库,确定入库专家24名,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梳理制定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强化整改落实。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的4个方面16类问题,逐条逐类梳理出65个具体问题,均制定了“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并常态化开展整改调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6个问题,销号43个问题,余下问题正有力有序推进整改。
强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等8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等7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实现自然保护地边界清晰;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编制《池州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彻底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