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定量监管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18年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设施改造和监管。2020年,安徽省上报清理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督察发现,省水利部门放松工作要求,全省保留的758座小水电站中,仅7座安装流量计,其余小水电站仅依靠视频或图像监视,对下泄生态流量无法定量监管。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委员会、池州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进一步健全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机制,加强对小水电生态流量设施改造和监管,指导相关市、县对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小水电站安装流量计等计量设施。
2. 按照要求完成小水电生态流量设施改造。
四、目标任务
除无节制生态流量泄放站外,有生态流量要求的小水电站安装计量设施,并稳定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出台市级和县级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小水电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机制。
2.各县、区按时完成“一站一策”方案基础信息、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方案、泄放过流能力等问题复核,修正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类型和方案,逐站编制生态调度运行方案。
3.具备安装生态流量计量设施条件的43小水电站,完成了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稳定。不具备安装流量计条件的12座小水电站,完成了无节制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过流能力符合要求。
4.完成池州市(县、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平台上线后运行平稳。2022年4月、5月和6月,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月考核合格。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水利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228
联 系 人:赵文斌
电子邮箱:470289374@qq.com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