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工作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4月11日下发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培训班的通知》(皖环办秘〔2022〕28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信用评价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2021年度“省级”新增参评企业从事环境信用评价的业务人员。
二、其他事项
(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通知所属辖区内参评企业,统筹安排参训人员,并将参训回执于4月12日12:00前报至我处。
(二)严格培训要求。由于此次培训学员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负责通知到位,注意参训时间,组织人员及时上线,确保参训人员在线率,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缺席、中途退出会议。
联 系 人:程亚甜
联系方式:1385564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