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98号)要求,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函告如下:
一、资金总额
2022年提前下达的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680万元,资金使用类别分别是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扬尘污染防治、大气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
二、资金安排
(一)安排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资金194万元。根据《关于池州市移动源综合管控系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池数资〔2020〕20号),我市移动源综合管控系统项目投资概算核定为499.62万元(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费305.65万元,二期数据治理费用193.97万元)。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并通过预验收(监测中心负责),为加强我市移动源综合监管需要,拟安排资金完成二期项目建设(公开招标)。
(二)安排大气精细化管控能力建设资金427万元。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皖环发〔2022〕9号)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需组建和完善全市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实现环境空气VOCs和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全覆盖。根据主城区臭氧形势以及工业企业现状,在集中区和经开区各建VOCs自动监测设施一套(公开招标)。
(三)安排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资金59万元。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2〕360号)要求,编制全市2021年度温室气体清单(26万元)和开展2022年度市级碳排放核查工作(33万元,公开招标)。
附件: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上级资金
文件 |
资金类别 |
额度
(万元) |
县区
(部门)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改造)内容 |
项目
进度 |
拟安排资金
(万元) |
1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2021]1398号) |
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
680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池州市移动源综合管控系统(二期) |
重点开展移动源数据治理工作及第二批270套终端的安装 |
前期 |
194 |
2 |
工业炉窑深度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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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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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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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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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气精细化管控能力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科技监测科 |
VOC监测能力建设 |
梅龙中学空气自动站、开发区中心小学空气自动站增加VOCS自动监测设施 |
前期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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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2021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
编制2021年度温室气体清单 |
前期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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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碳排放核查 |
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碳排放企业核查。 |
前期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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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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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