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07 11:26  点击次数:

序号

上级资金文件

资金类别

额度

(万元)

县区(部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改造)内容

项目

进度

拟安排资金

(万元)

1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21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 防治资金的通知

(皖财资环[2021]1377号)

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

50

贵池区

池州市贵池区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

已完成

50

2

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195

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监测科(辐射科)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1套)

前期

70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挥发性有机物执法监测设备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前期

89.5

3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清算

4.5

安徽省生态环境池州监测中心

安徽省生态环境池州监测中心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

智能酸沉降采样器3套)、便携式烟气含湿量检测2套)、仪真空箱采样器3套)、自动烟尘/气测试仪1套)           

前期

40

小计

小计

249.5

 

 

 

 

 

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