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基层专职环境监督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作用,做到“有点必查、有患必改”,确保县域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生态环境问题控制增量、消除存量,东至县三加强,压实环保监管“末梢神经”责任。
加强动态管理。按照《池州市专职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基层专职环境监督员日常管理,及时变更超龄、工作不主动基层专职环境监督员15人。强化业务培训,注重监督员巡查能力提升,县环长办开展点对点业务培训2场80人次,乡镇(园区)环保站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会17场次,发放“环境监督员指导手册”338本。
加强常态巡查。全面推进2.0智慧平台运用,压紧压实基层专职环境监督员常态化巡查工作,围绕餐饮油烟、畜禽养殖、长江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汽修行业、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等,建立一村(居)一员“点位巡查清单”,共涉及点位4113个。截至当前,全县308名基层专职环境监督员共计点位打卡9518人次,发现立行立改轻微问题 1645个,所有问题均整改完成。
加强日常督导。坚持“日调度、周总结、月通报”机制,持续推进基层环境监督员常态化巡查工作。县环长办通过微信群及时交办监督员平台打卡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点位不准等问题103个,印发工作专报8期、工作通报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