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统筹促行动。印发《池州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分解落实“十四五”农村环境四项任务目标。明确2022年我市农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清单,督促各县区及时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抓调度促推进。依据《池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3月份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统一调度。截至当前,全市共排查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5处,村级集中式、纳管式处理设施121处,已完成半数以上自然村三格式化粪池排查工作。
抓查访促落实。协同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市40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将发现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相关问题通报各县区政府,要求迅速针对督查发现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抓整改促成效。督促各县区进一步细化落实好专项行动工作,压实责任,针对已排查出的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迅速完成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