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天堂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12-22 12:07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和《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池州市天堂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堂湖污水处理厂位于主城区秀山路南侧,清溪排涝站南侧地块,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2万m³/d,服务范围为天堂湖片区与站前片区,服务面积约871.2km²,服务范围内有学校,居民,无工业企业,服务人口约7.15万人。

二、池州市天堂湖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在主城区秀山路南侧,清溪排涝站南侧地块。原污水出厂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COD≤50mg/L,氨氮≤5mg/L),尾水经主城区1号沟和南湖沟EHBR生物膜进一步处理,最终在烟柳园处达到地表水准四类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排入清溪河。调整后污水处理厂排放位置调整为厂区边界南湖排涝沟,出水排放标准调整为准四类(COD≤30mg/L,氨氮≤1.5mg/L)。入河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7°28'32″,北纬30°37'51″。排污口类型为新建,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三、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6日

       联系方式: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联系电话:2045706

       通讯地址:长江南路396号水生态环境科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及报告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