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嘉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保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安徽嘉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以东,松花江路以北的中凝产业园的2#、4#、5#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7.655442°,北纬:30.756791°。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租用中凝产业园2#、4#和5#单层厂房,总面积约22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清洗线、造粒机等生产加工设备配套水电、消防、环保等辅助工程,生产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5000吨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嘉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江南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园Z2综合楼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905730666
电子信箱:77084156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保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波斯曼公寓1007室
联系人:查工
联系电话:0551-65573520
电子邮箱:505785908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嘉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