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开发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规划》。
2、规划建设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3年。
3、规划发展目标
建设国内一流的表面处理中心,成为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互动发展的重要产业园,以高技术、新工艺为高起点,选用节能减排、符合清洁生产环保要求的自动生产流水线,促进和延伸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链,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4、规划范围
安徽省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栖云路以南,牌楼路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200亩。
5、评价主要结论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表面处理中心规划与国家及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等上位规划,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等均具有较好的符合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经过区域削减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规划选址可行,规划的服务范围、建设规模、环保规划、入驻行业规范要求、配套设施、园区绿地范围详细规划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对以上方面均提出了规划调整建议,表面处理中心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中心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表面处理中心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舒主任
联系电话:0566-2419865
电子邮箱:1204599762@qq.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4幢5层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电子邮箱:2948274172@q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