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对外公开2018年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新闻通稿)
信息来源: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4-08 10:59  点击次数:

201891日至30日,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1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持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省环保督察池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出台《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了8个县区政府、管委会和36个市直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市政府办公会议先后6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出台实施重大举措。截至目前,我市100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92,剩余8项中长期整改任务正在加紧推进。

    下一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成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二是聚焦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压实责任,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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