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和《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池州市天堂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堂湖污水处理厂位于主城区秀山路南侧,清溪排涝站南侧地块,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2万m³/d,服务范围为天堂湖片区与站前片区,服务面积约871.2km²,服务范围内有学校,居民,无工业企业,服务人口约7.15万人。
二、天堂湖污水处理厂采用“A²/O+纤维束滤池”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COD≤50mg/L,氨氮≤5mg/L)排放至1号沟,正常情况下(非汛期)尾水经1号沟和南湖沟EHBR生物膜反应器提标至Ⅳ类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COD≤30mg/L,氨氮≤1.5mg/L)排放至清溪河。汛期排涝时,尾水经1号沟和南湖沟交汇处的杏花村排涝泵站提升至白洋河,经白洋河和秋浦河汇入长江。
三、池州市天堂湖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在主城区秀山路南侧,清溪排涝站南侧地块。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8′42″、北纬30°38′16″,排污口类型为新建,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污水以管道方式入1号沟。
四、公示日期: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钱圣元;联系电话:2045706,通讯地址: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根据相关规定,现公示该排污口基本情况。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该排污口设置提出意见。
附件:天堂湖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书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