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2-11 11:43  点击次数:

九华山风景区建设环境保护处,各地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15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由各地生态环境分局按要求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本次专项资金(共1777万元)重点补助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其中基础性补助800万元,完成目标奖励1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分别是271万元、106万元、500万元。

二、申报及时间

1.申报:本次专项资金为重点补助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申报按《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池大气办2019〕44号)文件上的重点企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申报按《池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池环发2019〕41号)文件上的重点企业,其它资金由市级统一安排使用。

2.时间:2020年2月14日前,各地生态环境分局将申报专项报告书面报市生态环境局(见附件1);2月21日前将各项目基本材料装订盖章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见附件2)。项目基本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一份,各生态环境分局存档二份(备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要求

(一)各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578号)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渠道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及要求,申报项目必须确保完成治理且各项材料齐全,经各分局审核通过后上报。

(三)各分局对上报的项目要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申报项目投入资金情况要实事求是,以实际支出票据为准,不得虚报。在专项资金审核、分配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按《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理。

  人:陈  

联系电话:0566-2025725

 

附件:1.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报告(模板)

2.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1

***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报告(模板)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报告如下:

一、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项目

经审核,符合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项目共*个,分别是***企业***项目、***企业***项目、***企业***项目(见附表1)。

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经审核,符合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项目共*个,分别是***企业***项目、***企业***项目、***企业***项目(见附表2)。

三、其它项目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请给予以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见附表3)。

(一)***企业***项目,共投资***万元,于*年*月完成建设(治理、升级改造);

(二)***

(三)***


附件:1.***县(区、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县(区、园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3.***县(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人:***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分局

*年*月*日


附表1

***县(区、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改造)内容

投入

资金

项目建设进度

备注

1

 

 

 

 

 

 

2

 

 

 

 

 

 

..

 

 

 

 

 

 



附表2

***县(区、园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改造)内容

投入

资金

项目建设进度

备注

1

 

 

 

 

 

 

2

 

 

 

 

 

 

..

 

 

 

 

 

 



附表3

***县(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改造)内容

投入

资金

项目建设进度

备注

1

 

 

 

 

 

 

2

 

 

 

 

 

 

..

 

 

 

 

 

 


附件2

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一、封面(生态环境部门盖章)***县(区、园区)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二、目录:按材料顺序

三、项目基本材料

项目实施后的所有支撑材料,包括:项目可研、环评及批复、技术改造方案、实施方案、施工方案、验收材料、检测报告、相差票据、改造前后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