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上下游联合机制。成立池州-黄山边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协调领导组,设立环境执法协调小组,建立联席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完成池州段长江干流、一二级支流、三级及以下支流的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排查出长江入河排污口5632个,监测排污口2687个,溯源排污口5498个,为沿江各市开展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池州段)“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长江干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散乱污”企业31家,其中贵池区15家、东至县2家、市开发区14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