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排查整治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0-08-14 16:48  点击次数:

严抓生态区域违法违规。围绕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等8类焦点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下发疑似点位11处,1处已完成整改,其余未发现违法乱建问题。严查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乡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共计排查饮用水源地问题 40个,完成整改 14个。严处固废非法转移倾倒。落实4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贮存等违法行为,推进“清废行动2018”和“清废行动2019”发现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已排查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问题数3个,整改完成2个。严治“散乱污”企业。在已排查“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建立动态排查更新机制,共排查出“散乱污”企602家,其中新增“散乱污”企业15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