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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706/201811-007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1-22 发布日期: 2018-11-22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22 15:11 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冯鹏程代表您好: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秸秆禁烧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池州市2018年秸秆禁烧动员部署暨环保重点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池州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就做好2018年全市秸秆禁烧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于5月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池大气办〔2018〕63号)。文件明确了2018年总体目标,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的现象,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省级督查零火点。非重点区域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含烧火粪)相比往年要求有所提高,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不得超过6个(具体目标:贵池区、东至县不超过5个、青阳县不超过3个、石台县不超过1个、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零火点”)。截止7月中旬,全市卫星遥感及省级督查未发现火点,市级督查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现场。

二、工作举措

强化禁烧监管。我局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执法主体。要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面向基层,层层压紧压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加强督查巡查。市环保局和市农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督查组,重点禁烧期间深入各地开展不间断、全覆盖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项督查。

推进综合利用。我局要求各地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坚持“疏堵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培育农作物秸秆产业市场,支持鼓励发展秸秆收储运专合社和加工利用企业。

强化资金考核清算。卫星遥感及省级督查每发现一个焚烧火点,重点区域扣5%省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扣2%省奖补资金;市级巡查每发现一个焚烧火点扣1万元市奖补资金,每发现一个烧火粪现象扣1000元市奖补资金,扣减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额承担。对于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扣减全部奖补资金。

严格考核问责。对于我市发生“第一把火”的乡镇(街道),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履行环境监管责任中失职失责,导致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将实施量化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认真汲取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谋划并做好下半年的工作,确保2018年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