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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706/201812-0015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0-10 发布日期: 2018-10-10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09:48 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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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8﹞23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提升公开实效。

二、工作目标

各试点单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的梳理修订工作,编制形成本单位新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开展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试点范围

选择市政府办公室、市教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务局以及市直相关部门重点领域栏目和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其中试点市直单位要将本行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试点,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县区要选择部分所辖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修订主动公开目录。各试点单位要围绕“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全环节,结合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参考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梳理指南,全面梳理和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同时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试点单位要结合目录内容规范,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三)升级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各试点单位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优化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办公查询或获取。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备案。

(二)开展试点。2018年8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的梳理修订工作,9月20日前编制形成本单位新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0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三)试点总结。2018年11月10日前对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和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其中,试点县区汇总报送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标准规范。

六、保障措施

(一)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

(二)各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网站运维公司在主动公开目录内容规范编制、政务公开平台升级等工作上的积极作用。市政务公开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市本级、各县区政务公开办负责本县区和乡镇的试点相关工作,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三)市直试点单位要紧密对接省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建设的做法,严格落实省级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文件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四)各试点单位要为完成试点任务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创新活动,在试点工作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市政务公开办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重点参考内容,并对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