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2016〕109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0年项目资金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市人大通过了预算项目,现将拟安排的环境质量监测运行经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8日至4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66-3393109
来信地址:长江南路396号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附:2020年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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