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1911-0004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20
废止日期: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9-11-20 09:48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喻志友                电话:18056619318

序号

 文件名

文号和发文日期

废止修改或保留 

理由

63

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暂行办法

池政办〔2011〕59号

废止

2016年已出台《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75

池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池政〔2012〕49号

废止

2005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出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77

池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池政〔2012〕53号

废止

2018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45

池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暂行办法

池政办〔2018〕11号

保留

根据上位法要求。

260

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池政办〔2018〕43号

保留

根据上位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