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重要政府文件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较少。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工作,对于列入《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的决策事项,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合法性审查阶段,对未按规定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原则上不予通过。对涉及民生事项决策,将网上公开征集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要件之一。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2.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施工有关信息内容要素不全。
整改措施:按照内容规范要求,及时完善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按月或季度公开项目实施进度。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问题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中环境保护领域2019年部分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缺少违法违规单位法定代表人名单及整改情况信息。
整改措施:梳理今年以来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补齐违法违规单位法定代表人名单及整改情况信息。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问题4.2019年新闻发布会实录发布较少,发布会数量未达到“4·2·1+N”工作机制要求。
整改措施:市直重点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年度发布会数量少于4次的单位,请自行增补,并与市政府新闻办做好对接(联系人:蒋小文,办公电话:2088449)。市政务公开办将把新闻发布情况纳入到日常测评通报和年度考评重点内容中。
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市直重点领域相关部门
问题5.整改提升工作有待完善,决策公开中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情况不能基本对应,公共资源配置中国有产权交易未发布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中灾害事故救援子目录未体现2018年国办要点要求。
(1)整改措施:梳理 2018年以来决策公开中意见征集信息,补齐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公开办
(2)整改措施:根据内容规范要求,补齐中介机构对转让(处置)标的审计及评估结果信息。
责任单位:财政局
(3)整改措施:按2018国办要点要求,完善灾害事故救援子目录,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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