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锅炉治理改造推进滞后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锅炉治理改造推进滞后。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池州市工作推进滞后,仍有2台燃煤锅炉未淘汰,2台燃气锅炉未完成低氮改造。全市68台在用生物质锅炉中,40余台仍在使用低效除尘设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根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督促2台燃煤锅炉完成淘汰,2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
2.根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督促每小时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完成淘汰,并加快推进在用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配套高效除尘设施。
四、目标任务
每小时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和燃煤锅炉完成淘汰或注销;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完成淘汰,在用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配套高效除尘设施。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青阳县有米家庭农场1台燃煤锅炉已拆除;东至县金地植物油1台燃煤锅炉已停用,管道已拆除,不具备恢复使用条件。
2.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徽汇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台燃气锅炉已拆除,青阳县阿尔卡迪亚酒店分公司1台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3.36台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已完成淘汰。32台在用生物质锅炉中,28台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2台配套建设多管+旋风+水膜+静电除尘,2台配套建设高雾化喷淋除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5725
电子邮箱:cz_dqb@163.com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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