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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512-00004 组配分类: 生态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10
废止日期: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09:40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风险防控能力存在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风险防控能力存在不足。池州市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5个水源地应急预案已过期,7个饮用水水源地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重点措施

1.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市、县分别对已到期的5个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修编工作,并对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提前布置评估、修编工作。

2.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演练,并建立定期应急演练机制。

四、目标任务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修编,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分级管理要求,5个超期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重新修编并正式发布。

2.对7个未定期开展演练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演练。今后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10日至2025年1216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31861

电子邮箱:1780070289@qq.com

 

 

 

   

                              2025年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