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环评审批上推行“绿色通道”,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因一些环评编制单位内部管理粗放、业务能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导致部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高,影响了全市环评审批整体质量和进度。
为此,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建立“红、黄、蓝”分类管理措施,通过设立“蓝牌”树立优质服务的标杆,运用“黄牌”进行风险预警和过程纠正,严格划定“红牌”突出监管红线与信用底线,从事后处罚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转向向事前引导、事中预警、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探索,能够逐步培育一个质量导向、良性竞争的环评技术服务市场,使其真正成为保障项目高效落地、守护生态环境质量的可靠支撑。
二、亮牌标准
《方案》设定清晰标尺,传递管理预期,对“红、黄、蓝”三类牌设定了清晰、可操作、且相互衔接的判定标准。其中:对编制质量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按期完成修改的环评文件进行蓝牌激励;对编制质量较差,影响修改进度的环评文件进行黄牌提醒;对编制质量过差,严重影响修改进度的环评文件进行红牌警告。
蓝牌适用编制单位按时提交且环评文件质量较高的激励类情形,代表“优质高效服务”,对获得“蓝牌”的环评编制单位提交的环评文件,在技术审查、环评报批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
黄牌适用于编制单位多次逾期提交或提交后被退回且修改后仍不达标等警示类情形。红牌适用于编制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类别判定错误、关键要件缺失等严重问题造成环评文件退回、或因环评文件质量缺陷导致环评验收不合格等警告类情形。
池州市环评文件“蓝、黄、红”分类亮牌管理结果持续更新,定期向社会公开。我们鼓励各级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年来获得蓝牌较多的单位,适当选择黄牌单位。对于红牌单位,各级审批部门将其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在受理环节予以严格把关,并建议建设单位审慎选择其承担环评编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我们为确保《方案》公开公平,强化制度刚性,配套了3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进展。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职能科室统筹全市环评文件分类亮牌判定、发布亮牌公告和亮牌解释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技术单位建立亮牌数据库,提出亮牌建议,每月汇总前一个月的亮牌情况。全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亮牌基础信息上报,黄牌、红牌类项目跟踪督办,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编制单位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公告环评编制单位亮牌情况,并公开环评编制单位信用信息和受通报情况。环评编制单位亮牌情况按月统计、按年累计,每五年更新清零一次。目前,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已开设亮牌专栏,并对首次亮牌情况进行了公布。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市生态环境局将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构建风清气正干事环境和亲清政商关系,不向建设单位推荐、指定环评编制单位,不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评编制单位,不设置条件限制环评编制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环评业务。
四、适用范围
该《方案》适用池州市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本《方案》自2025年11月21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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