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住宅楼、商住综合楼沿街店面经营餐饮服务业的建议”由我局会同东至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住宅楼、商住综合楼沿街店面经营餐饮服务业所产生的油烟污染、污水排放、噪声扰民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了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纳入民生实事,组织联合执法,全面摸排,事前科学规划、事中严格审批程序,事后强化日常监管等意见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有效防治沿街餐饮店油烟污染及安全隐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直以来,我局非常重视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将其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从法规标准、治理技术、宣传引导等方面,不断加大油烟污染、污水排放、噪声扰民以及消防安全等治理力度。
一、强化规划管控,严格证照审批
严把餐饮企业选址关,杜绝新开饭店在商住楼随意选址而造成油烟扰民的现象发生。按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执行非营业性用房不得开设餐饮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对无证无照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摸排情况,通过规范提升、分类引导、监管执法,全面遏制特别是居民小区的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的现象。同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执法,对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居民小区非法餐饮服务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证前介入”手段,对前来咨询该地址是否能开设餐饮店时,多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进行综合行政指导;如会造成油烟污染,建议其换址经营。在餐饮经营户还在装修期间进行厨房布局现场指导,确保布局合理规范,减少后续问题的产生。利用街面联勤、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与市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入店检查,对于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定时清洗的餐饮商铺依法进行处置。
4月14日,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个市直单位编制印发了《住宅楼、商住综合楼沿街餐饮服务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以2024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餐饮单位为排查重点,在4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涉及到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围绕选址不合法、安全有隐患、排污不达标、证照不齐全、噪声扰民等问题,分类分批登记,建立排查整治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全市共计排查了200余家餐饮单位,共发现334个问题。5月10日-20日,市直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上报的排查整治问题清单中的问题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大部分立行立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直排、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社会责任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情形,且“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排放超标是执法的前提,故而对于部分未超标但仍存在油烟影响的商户,提高其环保意识才是提升精细化的管理的有效之道。我市积极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契机,组织环保公益组织和志愿者进行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大气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餐饮业业主的社会责任感。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大住宅楼、商住综合楼沿街餐饮店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制度规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66-2025725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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