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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1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1 11:04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平天湖风景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现将《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件: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补工作方案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

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奖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023〕18号),发挥标杆企业示范作用,拟通过奖补方式支持引导企业创建环保绩效先进企业,特制定如下奖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资金奖补,全力支持我市重点企业加快开展门禁系统建设与联网工作,助力企业创建环保绩效先进企业。同时,着重强化重点用车单位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进而实现移动源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奖补范围

2025年底前,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要求完成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池州市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联网。

三、奖补标准

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建设、联网、验收后,每家企业奖补资金为2万元。本轮奖补总资金为60万元,按照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奖完为止。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和生产场所均位于池州市;

(二)申报材料齐备,手续齐全。

(三)2年内企业无环境违法记录,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或“环保不良企业”。

五、申报流程

(一)奖补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后,填写《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补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和账号复印件、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项目实施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审阶段: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开展现场核查,对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相关要求核查门禁及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申请表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单位补充建设、修改材料,或直接退回申报。

(三)复审阶段: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团队,对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相关要求,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

(四)公示公告: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在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确定为奖补对象。​

(五)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六、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技术帮扶,指导申报企业严格对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各项要求规范建设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建设与联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申报材料及现场审核,共同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管,对违规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奖补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附件:1.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奖补申请表

2.承诺书

 


附件1

池州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补申请表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盖公章)

 

所属行业

 

地址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开户名称(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开户银行及账号

 

属地生态环境

部门意见

经初审,该企业门禁及及视频监控系统符合《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相关要求

 

经办人:

县、区生态环境局盖章):

                                                  

技术团队复审意见

经复审,该企业门禁及及视频监控系统符合《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相关要求,并与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经办人:

技术团队单位(盖章):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意见

 

公示无异议,同意奖补       万元

 

经办人: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盖章):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按照资金奖补方案申报奖补,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符合申报要求,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二、接受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现场核查和评审相关工作。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