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277号)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函告如下:
一、资金总额
省厅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640万元,其中预下达资金230万元、支持储备库项目资金3410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一)下达贵池区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093万元。拟安排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水泥熟料线SCR脱硝技改工程项目675万元;安徽通拓钢结构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220万元;池州市贵池区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项目2198万元。
(二)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RTO尾气治理项目(申报资金317万元)资金暂不分配。
(三)因目前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请库无申请项目,本次预下达资金230万元暂不分配。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