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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412-00014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6
废止日期: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2-16 08:38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以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厅、池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推动政务公开优质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做好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目前主动公开信息253条二是规范发布流程。推进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实现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压实信息发布工作职责,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政务公开各目录分解至部门,明确目标任务、更新时限,实现职责明确、齐抓共管。三是规范信息发布。持续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政策文件库专题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以“文字+图解”双解读形式发布最新政策解读信息,深入解读文件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透明度与传播度。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全面调整重点领域公开目录。落实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对照省厅目录标准,制定市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目录全面调整到位并完成信息迁移。二是全面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三大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对照范例规定样式,按月度更新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及时公开污染源监测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回应社会需求,提升公众获得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各个流程,做到严格审批、层层把关。截止目前,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办结11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行政诉讼案件及公开投诉情况。

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部门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渠道不畅通,部分内容与栏目不完全匹配,存在以工作动态代替决策部署落实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存在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高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综合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与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全流程公开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与实效。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积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目录建设,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