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情况
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9,同比下降5.1%,PM2.5平均浓度28.3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3,同比下降4.4%,改善幅度全省第3。优良天数比例88.4%,居全省第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3。
2024年,我们突出精准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压紧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印发了《池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了28项重点工作任务、112项推进举措。二是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强化精准管控,持续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排查整治、活性炭吸附装置“开箱行动”指导帮扶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1-11月份全市1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14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
2024年,我们突出严格监管,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县级以上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指导各地对前期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治成效。落实水源地“一源一档”,建立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清单和档案。二是加强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管控。落实领导带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断面周边环境问题。坚持按日分析调度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站数据,对连续超标断面进行溯源整治。利用省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断面智慧化管理水平,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严禁私设排污口。不断巩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累计检查241个入河排污口点位,完成重点排污口水质监测820次。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调度推动存量问题整改。坚持按周调度推动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24年需销号的22个省级以上层面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已销号1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96件信访件,已办结185件。
二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问题整改。今年以来,百日攻坚行动共排查发现问题1680个,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1648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全力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转办我市信访件56件,已全部完成调查核实并向社会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5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守牢底线 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当好聚焦生态建设由外部约束向内生动力转变的排头兵,全面推进美丽池州建设。我们将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让池州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全市人民享受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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