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据《安徽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打造池州碧水蓝天的生态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具体日期和接访领导见附件。
二、接访地点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接待室。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69号中环大厦一楼信访接待室
三、注意事项
(一)信访事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做好登记。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反映合理诉求,理性解决问题,共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特此公告
附件:池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接访日程安排表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接访日程安排表
日期
接访领导
接访地点
2023.4.3上午(星期一)
胡明星
一楼信访接待室
2023.4.10上午(星期一)
白 平
2023.4.17上午(星期一)
马卫中
2023.4.24上午(星期一)
许 波
2023.5.8上午(星期一)
2023.5.15上午(星期一)
2023.5.22上午(星期一)
2023.5.29上午(星期一)
2023.6.5上午(星期一)
2023.6.12上午(星期一)
2023.6.19上午(星期一)
2023.6.26上午(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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