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情况
1-6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5,居全省第3位;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2位,优良天数比例82.4%,居全省第2位。
上半年,我们从以下4个方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治理。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二是持续开展VOC综合整治。开展活性炭吸附装置“开箱行动”指导帮扶专项检查和活性炭碘值进行抽测,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三是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会同公安部门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查路检,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划定中心城区国三柴油车辆限行区。四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气巡查,加强施工工地、渣土堆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会同市住建、城管部门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常态化管控。紧盯空气质量分钟数据,围绕“冒泡”站点开展巡查,发现问题落实闭环管理。二是持续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废气收集、敞开液面、LDAR、废气处理等环节VOC排查整治。三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1-6月全市25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市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上半年,我们持续聚焦饮用水水源地和国省控断面水质监测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在用“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立标基本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建设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站。今年以来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县级以上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指导各地对饮用水水源地前期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二是持续做好国省控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和科学管控。25个国省控断面中22个断面已全部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断面主要水质指标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排查溯源。充分利用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智慧监管平台,实现24个断面周边高清视频监控和异常变化自动识别告警、广播语音交互,在线识别和处理断面周边可能干扰水质正常监测和造成水质污染的人类活动,断面智慧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断面及水源地水质预警性监测,按日调度自动监测站水质,落实断面巡查及问题发现解决机制;二是强化落实水源地“一源一档”,建立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清单和档案,规范档案管理,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中央资金项目管理,持续推进储备库中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下一批的资金支持,督促各地加快已获得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发挥资金环境效益。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市共完成6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
二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完成2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对全市日处理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方式建立全市农村水体数据库,深入县区开展4轮次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业务培训,推进问题水体整改。
三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实和处理工作,共核实70处下发疑似问题点位。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截至二季度共核查矿山36家,发现问题19个。持续推进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调查发现东方白鹳(guàn)等珍贵野生动植物。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目前已申报石台西黄山、升金湖、杏花村文化旅游区、霄坑村四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组织全市324家工业企业和116家医疗机构开展2024年度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515家企业已完成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印发《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副产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副产物产生、转移、处置利用等规范化环境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推进池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和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请市政府印发《池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114家涉危企业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加强对相关企业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二是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按时调度,开展中期评估。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重点问题线索实地核实、整改和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两公一住”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落实20吨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调度,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治理任务。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调度推动存量问题整改。2024年需销号的20个省级以上层面问题,已完成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剩余17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中。二是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纵深推进自然保护地、石灰石和铸造行业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长江岸线管控等重点领域排查。三是从严从快抓好省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196件,目前已办结157件,办结率为80%。
下一步我们做好二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存量问题整改。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高标准做好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以点带面”抓好同类型、衍生性问题整改。二是积极稳妥解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加强对群众反复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对环境信访的梳理研判力度,以“过筛子”的方式,把问题找准找实,及时治理到位。
五、池州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情况
1-6月,全市新引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27个,总投资162.16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投资金额161.62亿元。1-6月,新增开工项目26个,新增投产项目11个,总投资64.05亿元。全市35个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中,27个续建项目已竣工和部分竣工8个,完成投资16.55亿元。
上半年,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着力做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招商重点,绘制六大板块产业链全景图,围绕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梳理绿色新型建材、锂电池材料等细分领域龙头企业27家;二是创新工作打法,通过以商招商、展会平台招商、商协会招商等方式,更大力度“走出去,引进来”,推进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率队赴广东、宁波等先进地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外出招商 7 次,拜访企业、商协会13 家;三是主动联系园区,推荐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赴上海参加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专场推介会,面向100多家中外企业、研究机构展示我市区位优势和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聚力招商引资,提高招商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企业落地;牵线银企合作,进一步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合作机制,推动池州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与西恩、天赐等龙头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着力人才引进。按照《“万马奔池”人才池州行系列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招才引才活动。
问:发布会上提到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划定中心城区国三柴油车辆限行区”。我市中心城区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转发<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结合实际制定限行方案,明确分阶段限行区域范围、建议绕行路线、宣传措施、管控措施、部门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等,分步骤推动落实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措施,2024年7月1日起,设区市的中心城区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
2024年5月16日,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池州市中心城区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限行区域(中心城区范围)为:长江以南,九华山机场以西,沪渝高速公路、宁安城际铁路、318国道以北,秋浦河以东的合围区域。限行措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驾驶人违规进入限行区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问:刚才新闻发言人在我市下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提到“落实水源地“一源一档”,建立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清单和档案,规范档案管理”。请问“一源一档”具体包括哪些信息,可以介绍一下吗?
答:水源地“一源一档”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信息:
一是基本信息:水源地的地理位置、供水人口、供水能力、取水口信息等。
二是环境管理情况: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矢量图件编制、规范化建设、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置、环境问题整治等情况。
三是水质监测数据:定期的水质监测报告,包括水质安全状况、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等。
四是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针对水源地可能遇到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保障水源地水质的管理措施。
建立水源地“一源一档”,能够有效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推进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