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九华山供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九华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九华山风景区管网排查和管网整改工程-九华街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九华街污水处理厂位于九华山风景区迎仙桥附近,经技改扩建工程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总规模4500 m³/d,改造后,全厂污水处理工艺路线采用“粗格栅-隔油沉砂池-细格栅+ 调节池-生化二沉组合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根据《论证报告》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九华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规模扩大为4500m³/d,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芙蓉河,1.2km后汇入九华河青阳保留区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7°47′55.6″,北纬30°29′10″,类型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三、入河排污口必须按规范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尾水协调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禁止将超标污水排放至芙蓉河和九华河,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四、在入河排污口试运营满三个月,正式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建设方案、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和排放总量若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照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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