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断面及周边环境监管,杜绝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行为,3月1日、2日,省厅水生态环境处会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赴我市开展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断面)全覆盖复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县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对照复查重点内容清单,采取“无人机+人工”巡查方式开展复查,现场查看国控断面站房、取水口及上下游情况,对断面上下游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周边环境风险隐患,认真核实是否存在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的行为,并进行交流反馈,检查组要求持续加强国省控水环境监测站点监管。
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常态化监管国省控水环境监测站点的相关要求,确保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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