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晓政策的权利,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厅、池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强化“三个主动”,确保“三个到位”,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是主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公开到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定了《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考监督保障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是主动盯住重点环节领域,确保高效公开到位。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聚焦营商环境,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信息;聚焦生态环境质量,发布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信息;聚焦公共服务,发布环保宣传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信息;聚焦监管职能,发布生态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信访等信息。2023年,我们围绕生态环境等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982条。办理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3次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8次。通过移动新媒体池州生态环境“双微”信息发布量1800条。
三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确保实效公开到位。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经常性工作当月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全面。持续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12345”热线和相关申请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2023年,我们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75条、行政许可结果9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依法按时办结12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被行政诉讼。
二、经验和体会
(一)抓认识,营造政务公开环境。政务公开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迫切需要,必须站在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高度、站在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高度、站在发展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待它。我们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下发文件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查找本部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预防部门系统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点,铲除政策不落实等不正之风,增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抓领导,为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保证工作规范运行,落到实处,我们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建立起局党组统一领导、信息中心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财政预决算及重点工作等公开栏目明确至具体科室和单位,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公开具体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
(三)抓管理,保证政务公开质量。政务公开的质量高低决定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成败,管理是关键。我们在管理中,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做好一切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政务公开是一项新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同样要遵循这一原则。二是坚持严审核强考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督查考核,将各科室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强化结果运用。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针对依然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更新不够全面、创新机制不够多的问题,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是主动聚焦便民服务,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主动回应关切。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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