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池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7%,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城区区域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进行评价,2016年,池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共286天,优良率79.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20、33、66、4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5.74,酸雨频率为13.3%,与上年相比酸雨频率略有下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全市长江(池州段)、秋浦河等7条河流和升金湖共14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Ⅱ~Ⅲ类,水质良好,达标率100%。其他市控水体,平天湖主要水质监测指标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水质总体良好,基本稳定;清溪河(故道)4个市控监测断面主要水质监测指标年均浓度优于一般景观用水要求(Ⅳ类),总体比2015年略有好转,个别月份监测断面NH3-N浓度超Ⅳ类标准。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16年,民生水厂、江口水厂市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长江取水点和东至县龙江水厂长江取水点、青阳县牛桥水库、石台县秋浦河取水点、九华山天池和云山水库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标准,水质优良,全年月度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进行评价,2016年,池州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9.0分贝,质量等级一级(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7.5分贝,质量等级一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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