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力度。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年度23处地块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续关注全市4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质量变化情况,督促县区落实达标(保持)方案要求。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1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督导各县区开展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验收评估工作,截至目前,3县1区均已完成自查工作。三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联合21个市直部门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全过程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对全市72家涉危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工作。开展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对760家企业筛选工作,督促指导111家企业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2022专项行动,核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32处、国家级湿地公园遥感监测重点点位23处及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图斑7处,持续推进问题点位整改。指导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印发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规划》,贵池区、青阳县已申报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指导石台县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经生态环境部现场审核后公示命名。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强“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划拨、出让前土壤环境监管。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及时完成首批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村验收评估工作。三是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督促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问题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督促各单位持续推进遥感监测问题点位整改销号工作,督促各县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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