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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1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全市环境质量情况

(一)空气质量情况

1-10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9,同比下降4.6%,位于全省第4。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居全省第4;优良天数比例86.2%,同比上升4.6%,居全省第5。

近期,我们三措并举狠抓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持续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帮扶检查,持续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治理。二是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落实差异化管控要求,举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培训会,指导涉气企业申报绩效评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三是有序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查路检,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印发《池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二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三是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涉气企业日常监管。四是持续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督促交办问题加快完成整改。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11个国家考核断面,省政府下达我市14个省控考核断面。1-10月全市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5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6%,无劣Ⅴ类水体。

近期,我们聚焦三个方面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一是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结合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水质监测站情况,基本实现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实时自动监测及预警功能,贵池区、青阳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二是持续做好断面水质立体管控。通过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各断面水质变动情况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结合实际与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调动上下游各县区、乡镇积极性,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整体水质保持优良。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660个排污口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巡查监管工作。运用“池州市入河排污口可视化管控平台”,实现入河排污口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的长效化、智能化、闭环式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二是扎实推进“一断一策”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及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巩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成果。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力度。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年度23处地块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持续关注全市4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质量变化情况,督促县区落实达标(保持)方案要求。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1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督导各县区开展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验收评估工作。截止目前,3县1区均已完成验收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联合21个市直部门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全过程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对全市72家涉危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工作。开展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对760家企业筛选工作,督促指导111家企业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2022专项行动,核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32处、国家级湿地公园遥感监测重点点位23处及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图斑7处,持续推进问题点位整改。指导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印发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规划》,贵池区、青阳县已申报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指导石台县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经生态环境部已公示命名。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市发改等部门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强“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划拨、出让前土壤环境监管。二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督促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问题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三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督促各单位持续推进遥感监测问题点位整改销号工作,督促各县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调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截至目前,2023年需要完成整改的25个省级以上层面交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销号15个);市县累计排查上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018个,已完成整改942个。二是统筹抓好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草拟了《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明确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三是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要求,对大气管控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治理、工业园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排查。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任务。通过专项督查、暗访督查等措施,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五)池州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推进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双招双引”工作。截至11月20日,产业集群新增签约项目23个,协议投资金额385.19亿元。新增开工项目16个,计划投资219.22亿元。新增投产项目15个,完成投资总金额113.55亿元。

近期,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专班印发《池州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统计监测暂行办法》,并召开产业专班“双招双引”综合调度管理平台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会。探索“光伏+”新路径,组织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林业局、九华发电有限公司赴东至县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光伏电站”项目调研。下一步,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专班将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投产,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统计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