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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208-00007 组配分类: 水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1
废止日期:
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1 08:47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水环境质量情况

1-6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数据,全市11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按季度公布水质综合指数,上半年我市城市水质指数为3.2212,居全省第二位。5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改善工作。不断强化水质自动站监测预警功能,对断面上游及10公里范围内涵闸、排口加密布设断面开展监测,厘清相关区域和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重点断面精细化管控,持续督促地方政府常态化开展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二是规范开展工业污水整治工作。强化污水源头管控,督促各工业园区建立园区涉水管理台帐,对涉水情况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管理。目前,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纳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三是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16个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县级以上水源地“清零行动”整改,目前13个问题中已经完成9个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7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预警及监测站建设工作。基本实现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规模以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部得到划定。

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水源地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二是逐步深化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参照省级生态补偿制度修订我市生态补偿办法,并逐步将省控断面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制度覆盖范围。三是强化汛期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对11个国控断面、14个省控断面上游及周边污水处理设施、涉水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严查重处排污单位利用汛期偷排、超标排放、船舶水上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