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43号)要求,我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三大攻坚战、新闻发布、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共23个类别,截止2021年12月18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6条,通过移动新媒体政务微信、微博分别发布政务信息1560条和710条。
(二)新闻发布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的要求,2021年度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分别对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边督边改总体情况、2021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边督边改总体情况、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均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积极配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政策文件库升级调整工作,添加了联系人、咨询电话等要素栏目,梳理了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配套解读相关政策解读或政策问答。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在办公地点(办公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中环大厦396号102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2021年12月18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予以公开2件、予以部分公开2件。全年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及时整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月巡查、季抽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现场集中交叉互查工作,发现并整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其他部门信息发布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年报编制质量。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文件要求,及时开展2021年度年报编制工作,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按要求完成年报编制、公开发布工作。
(二)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思想认识工作。部分科室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均能在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是部分科室未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答复模板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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